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对微波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本次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微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50000元/台(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3、采购数量:1台; 4、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起十日内设备进场安装; 3、交货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4、本次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服务、运输、材料、税金及其他因设备安装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供应商应提供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约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为准,截图时间可以是询价公告后至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的任意一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9月13日至2021年09月15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免费获取 3、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楼101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注:(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6日15时30分(15时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楼107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3、供应商应在送达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响应文件(一正一副)现场递交至指定地点。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6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楼107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六、公告媒体: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fb.cn/)。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宜昌市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717-6475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