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妇幼保健院防疫物资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4 来源:后台发布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防疫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275790元(大写:贰拾柒万伍仟柒佰玖拾元整),结算时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3、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说明及要求”。

4、服务期:一年。

5、本项目各标项均遴选出两家供应商。

6、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单投或多投标项,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

7、同一标项同一投标供应商只能投一个产品制造商产品,多投无效。

8、各标项需提供最小完整包装样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磋商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二类医疗器械)、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供应商应提供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6、供应商应提供产品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7、采购特殊要求:

7.1供应商所投标项需为湖北省医用耗材交易系统目录内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4日起至2021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楼101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3.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2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05月21日15: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楼107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注: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fb.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方式:0717-647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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