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就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供应商遴选项目;
2、采购内容:根据医院需求提供劳务派遣岗位(包含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管理服务费用);
3、最高限价:55000元/人/年;
4、服务期:三年(一年一签,第一年的合同履行期间服务达到要求,签订第二年合同,未达标则终止合同);
5、本次磋商遴选壹家公司作为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具有稳定团队,配备有专业人员,具备成熟的实践经验和执行能力。
4、磋商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要求:
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
1、劳务派遣岗位范围: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岗位为临时性、辅助性岗位。
2、劳务派遣公司需按要求按时发放员工薪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管理服务费用按照在岗派遣员工/外包人员每人每月固定金额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福利、利润、管理成本、税金等所有费用,以及人工物价上涨、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1日09时00分止(上午8时至11时45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45分,节假日休息)。
2、供应商请委派报名代表在发放时间内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前往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楼一楼106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和相关资料。
五、磋商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09时00分(注:08时30分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楼一楼107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3、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的响应文件一本现场递交至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楼一楼107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4、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11月11日09时00分;
2、磋商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后勤楼一楼107室(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七、公告媒体: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ycfb.cn/)
八、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99号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717-6475260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