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务、服务、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
附件一
竞争性磋商响应函
致: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公告,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一份。
1.我方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
2.我们接受磋商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
3.我们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起计算的九十天,在此期间,本磋商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磋商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