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妇幼保健和计生服务中心房屋租赁的复函》(宜市卫生健康财{2020}2号)文件,现对房屋租赁权拍卖机构进行遴选,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踊跃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房屋租赁权拍卖机构遴选
2、项目内容:根据宜市财规〔2017〕11号《宜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和宜市财规〔2015〕13号《宜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拟遴选拍卖机构将我院以下一处房屋3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
房屋地址:宜昌市河运新村12-108号,
出租面积:53.61平方米。
年租金共计:10900元,年招租底价不得低于年租金评估价。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省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拍卖师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市外注册公司须在宜昌市内有常设办事机构(须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从业人员)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具备湖北省拍卖行业协会会员资格。
6、提供2018年以来接受宜昌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组织成交的国有房屋租赁权拍卖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复印件。
7、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上述投标资料需装入档案袋,密封盖章。
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失去投标资格。
三、遴选方式
1、本项目采用佣金低价中标原则。佣金只能向竞买方收取,根据《拍卖法》相关规定,佣金不高于5%。中标人为投标的佣金比率最低者。
2、若佣金比率最低者出现相同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则采用评分制,评分高者为中标方。具体评分标准如下图:
四、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起止时间/地点
1、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2、时间:2020年06月12日15时00分至2020年06月12日15时30分;
3、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四楼会议室(夷陵大道148号)。
四、遴选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06月12日15时30分;
2、地点: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四楼会议室(夷陵大道148号)。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20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