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合理用药系统数据对接及系统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31 来源:招标采购办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合理用药及临床药学系统与新HIS系统对接及系统改造采购事项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YCFY-2025-029

二、项目名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合理用药系统数据对接及系统改造项目

三、采购要求:为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合理用药系统数据对接及系统改造提供服务

四、联系方式: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办 王老师0717-6470992

五、预算金额:采购预算2万元,最高限价2万元。

六、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

我院合理用药及临床药学系统是由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现有合理用药及临床药学需与新HIS系统对接及系统改造,为保证合理用药及临床药学系统正常运行,需购买合理用药及临床药学系统系统对接及改造服务。

由于合理用药监测系统V4.3、PASS临床药学管理系统V3.0是由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开发的软件系统,美康公司自有这两个软件的知识产权。由于软件代码保密,不对外公开,所以未经授权的软件公司不能随意查看系统底层代码、接口文档,更加无法对软件进行修改。因软件对业务专业性要求高、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且维护过程中会涉及敏感数据,为保护系统的兼容性、流畅性,提高系统维护效率和可靠性,应由系统原开发商作为该采购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鄂财采规〔2020〕1号)适用单一来源的原则第一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以及《宜昌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因货物或者服务适用不可替代专利、专有技术规定或者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基于以上原因,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指定供应商为四川美康医药软件研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单一来源论证见文末附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以上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我院招采办或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质疑方式:宜昌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杨老师0717-6470230。质疑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质疑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自挂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单一来源论证合理用药系统数据对接及系统改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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