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将于2023年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后台发布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宜昌市儿童医院 2023-01-06 19:25 发表于湖北

2023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

将于2023年开始啦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


门诊账户共济是门诊医疗费用从原有的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向共济式保障模式的转变,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同时也加大了对基层医疗服务的资源优化配置,具体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职工医保人员在门诊就医

可以按比例报销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报销,称为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即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发生的属于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含急诊)费用,累计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5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200元;

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4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600元。

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含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发生的在职职工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分别按照50%、65%、80%比例支付,退休人员分别按照60%、75%、90%比例支付。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家庭成员可以共享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还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实名制就医

提前做好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


从2023年1月1日起,实名制就医、实名制刷卡,来我院就诊可以提前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亲情账户”中绑定家人的医保账号,在湖北智慧医保APP申请个人账户共济,方便个人账户与已参加本市职工或居民医保的配偶、父母、子女共享。


文字|医保办  黄芳

编辑|宣传科  小蓓

地址|宜昌市-伍家区-城东大道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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